1991年(民國80年)夏天,藍家的姐姐和姐夫上門探口氣,徵詢我對大女兒的妙吟終身大事的意見.當天.全家大小全都在家,帶她們到福隆去野餐.對於兒女的婚事,我和玉春都没有意見.畢竟時代不一樣了.妙吟是老大,或許是家境貧窮吧,她從小就比同齡的孩子懂事,童年時.跟著父母吃了不少苦;至今未見她為此發過一句怨言.現在她長大了,有了自己喜歡的對象.這是她自己選擇,好壞是她的命,做父母的只有祝福她.頂多提供自己的親身經歷,給她做參考而己.

  没多久,藍家父母親自登門提親,詢問我和玉春有何條件,我說:「養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責任,現在子女長大了,男大當婚.女大當嫁.是天經地義的事.妙吟的婚事,只要她自己願意,我和玉春没有任何意見.」我接著又說:「我今天是嫁女兒,不是賣女兒.没有能力給她嫁粧,就己經感到非常慚愧了,那敢談什麼條件!」我和玉春對男方,只有一個小小要求:好好庝惜我的女兒.」

      妙吟的婚事,很快就此說定.農曆九月,她披上婚紗~正式進入男方家門.隔年就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「妞妞」.後來又生下第二個女兒「娃娃」.我也給她一點建議:「有兩個女兒就好了,重男輕女的觀念己成過去.犯不著為了想生一個男孩,接二連三生個不停.」時代不一樣.孩子生下來,如何好好管教才是重點,否則就算兒子生了好幾個,又有什麼好處?!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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